在中国足坛的一起严重风波中,伴随着中国足协9月10日公布的处罚名单,不少涉事球员纷纷做出了情况说明。部分球员坦诚面对自己的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但也存在一部分球员坚决认为自己没有错。他们拒绝承认踢假球的事实,坚信自己并未做出任何不当行为。
在收到禁足令后,这部分球员纷纷向中国足球提起上诉。经过长时间的等待,上诉的结果终于有了明确的答复。《新华社》确认,这13名球员的上诉申请,全部被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驳回。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中国足协的禁足令是基于“公安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或询问/讯问笔录”来作出的处罚决定。换句话说,当这些球员在公安部门开具的判决书或笔录上签字时,他们的行为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定。
那么,为什么这些球员在已经有了明确的判决书或笔录的情况下,还要坚持上诉呢?这不得不说,部分球员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于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
这次处罚中,“终身禁足”和“禁足5年”的差别在于,涉及刑事处罚、有判决书的球员将面临终身禁足的严厉惩罚。而那些在卷宗上有违法行为但未受到刑事处罚的球员则只会被禁足5年。按照相关规定,在2022年5月之前,涉案金额超过6万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就会被定性为犯罪,而之后的标淮降低到了3万。
因此,这次出现了部分球员因收受“赃款”金额在3万至6万之间而被禁足5年的情况;也有部分球员因收受更少金额的钱款却面临终身禁足的严厉惩罚。对于后者来说,他们心中的疑惑和不满可想而知——“为什么他收的比我多,却只被禁足5年?”
在这其中,有一部分球员是认罚的,但他们对被罚的时间长度有所不满。他们认为自己在球场上的表现与所收钱财无关,没有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有的球员强调自己收钱的场次要么是替补登场、大局已定的情况下,要么是自己根本就没有上场。甚至有球员声称自己并不知道赛后所收到的钱款来源。
然而,“不知者无罪”作为上诉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因为俱乐部财务流程规范,工资和奖金都会打到工资卡上,很少出现通过球队大佬转交的情况。当这种转交发生时,球员在微信等平台上确认收款的行为,就意味着他们与那些主动寻找“开源”方式的大佬站在了同一条船上。
此外,这次假球赌球案件的调查源头来自沈阳、青岛等地,一些幕后涉嫌操盘的人已经落网。通过转账、交易记录和往来信息等线索深入调查后,相关假球的场次得以确认。尽管如此,也不能排除一些有能力在幕后操盘的人可能来自其他地方的可能性。有些人听说风声后选择逃跑,这也说明了这次对于假球、赌球的调查虽然力度空前但仍有漏网之鱼。
在禁足名单公布后我们看到了部分被禁足的球员将踢假球、赌球的原因归结为欠薪和生活压力所迫。但实际上他们真正感到不服的是其他球员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却未被追责而他们却被抓了典型。在这份名单中也许这些球员的经历值得同情但当他们收下那些来历不明的“黑金”时就已经构成了“收受他人财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罪行。判决书和禁足令都是他们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总的来说这次事件不仅是对涉事球员的严厉警告也是对整个中国足球界的一次深刻反思和洗礼希望未来中国足球能够更加健康、规范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