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的最新报道,近期中国足球协会纠纷解决委员会对于涉及假球赌球的一批涉案人员所提出的申诉进行了裁决。
在9月10日,中国足协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涉案60人处罚决定的通报,其中包括了对13名涉案人员的纪律处罚。然而,这13名人员对足协的处罚决定表达了异议,并提交了纠纷解决的申请,希望撤销或减轻原有的处罚。
从10月21日至22日,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对这些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涉案人员详细陈述了他们的申诉事实及理由。同时,足协纪律委员会也对他们做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事实依据及规则依据进行了详细阐述。对于被判“终身禁足”和“禁足五年”的案件,足协纪律委员会还提供了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公安机关的询问/讯问笔录作为事实证据。
在庭审结束后,经过对双方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的审阅,以及结合各方的当庭陈述和庭后提交的书面意见,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认为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决定程序并没有违反《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此外,这些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公安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或涉案人员在询问/讯问笔录中自认的事实,证据充分。因此,基于整体审理情况,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最终决定维持原有的处罚决定,驳回了这13名申请人的纠纷解决请求。
虽然此次申诉被驳回,但新华社的报道也指出,这13名人员仍然有权利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如对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或纠纷处理结果之日起的二十一日内申请体育仲裁。这一规定为涉案人员提供了进一步的救济途径。
此次事件再次彰显了中国足球协会对于假球赌球等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同时也为其他潜在的违规者敲响了警钟。未来,中国足球协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为中国的足球事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技环境。